心理障碍案例
精神外科治疗须严格准入
精神外科治疗是精神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精神外科治疗越来越引起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关注,其中精神外科立体定向手术,更是隐藏着巨大的潜力。但从目前开展的状况来看,令人担忧。去年,卫生部就精神外科戒毒治疗发出禁令。那么精神外科治疗其他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强迫症、躁狂忧郁症、巴金森氏症、癫痫等疾病又如何呢?目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没有明确说法,但愿不要等到问题成堆、官司不断时再做规定 [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因此,呼吁卫生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一些可操作的具体规定,提高精神外科治疗的门槛。
精神外科治疗理应属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治疗范畴,但目前这一疗法大都在综合性医院神经外科开展,且不论是三甲医院还是部队医院,甚至有的区级医院、民营医院都在开展此项工作。某市一个区级医院从外地引进一个“人才”,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就开展了强迫症的精神外科治疗。每天只做一人,住院两周,收费3万元。另一市级综合性医院神经外科开展同样手术,病人住院7天,收费2万。还有一个部队医院,受上海市精神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委托,精神外科治疗疑难病人与“关锁病人”,收费1万元。这几家医院术后3个月随访证明,临床疗效只有50%,并且病人有一定后遗症出现。精神外科全国协作组曾明确规定,要进行精神外科治疗,必须由精神科医生和神经外科医生共同决定。而实际上,只要病人或家属同意,一个神经外科医生自己就能决定,这使许多不该做手术的病人作了手术,而且有些人术后病情加重。这说明精神外科治疗在适应症、手术的方法、手术疗效评定以及收费标准等方面都缺少有效的监管,大有一哄而上的危险趋势。
可以这样说,目前精神外科治疗还处于探索阶段,作为临床科学研究应该认识到手术损毁的靶点定位是否准确是手术成功的关键。但由于电生理技术还不够成熟,基础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现代化脑功能检查手段除CT、核磁共振外,目前流行的脑磁图、大脑皮层电刺激、颅内电极脑电图、经颅磁刺激、多导生理记录仪、神经反射检查技术、事件相关电极等新技术在临床应用刚刚起步,临床适应症、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等等都需要进一步论证。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各类精神病早期病人与疑难病人在特定区域的情况以及每一个精神病人特定症状都可能不一样,而定位准确性的把握不准,对精神外科治疗靶点损毁无疑是增加了难度。同时精神外科治疗的方法不同,手术成功率以及术后后遗症又可能不一样。手术靶点位置、数量和靶点损毁不同,成功率与术后后遗症的发生也不一样。这就说明,目前的临床精神外科治疗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探索性、实验性。另外,精神外科治疗还涉及一些伦理道德的问题,除了应该按照《赫尔辛基宣言》指导医务工作者从事包括以人作为试验者的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的建议外,卫生主管部门必须制定相应法规,实行准入制度。
建议一: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精神病院分会应对精神外科治疗给予关注。要组织精神科医生、医学伦理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神经外科医生共同探索精神外科治疗问题,可以成立专业委员会,定期活动交流。对精神外科治疗适应症、禁忌症、治疗方法选择、靶点如何确定、治疗后如何评估、短期随访时间的确定等,也都需明确,便于操作。
建议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精神外科治疗总体上做出规定,对医院的资质、人员严格审定,一些脑功能检查设备引进使用情况也应有严格规定,不要等问题成堆后再发出禁令。
建议三:医保局、物价局要对精神外科治疗收费科学界定,不允许私自定价,要按成本收费。医学伦理学者与法律工作者要支持精神外科治疗,制定好知情同意书,要严禁非医德允许的手术动机与目的。医学质控中心要定期检查、监督精神外科治疗的医疗质量